某纸业公司诉某礼品包装公司货款纠纷案件
    发布时间: 2019-12-11 23:58    

原告某纸业公司因被告某礼品包装公司拖欠其货款19万余元,委托百战所德成律师追讨欠款。

某纸业公司诉某礼品包装公司货款纠纷案件
律师观点分析
原告某纸业公司因被告某礼品包装公司拖欠其货款19万余元,委托百战所德成律师追讨欠款。经律师调查了解到,双方未签署书面的购销合同,但买卖法律关系确实存在,且原告已经交付了全部货物。在此基础上,德成律师代理原告向闵行区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所欠货款,并赔偿逾期利息损失。被告经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。

为证明原告所主张的事实,德成律师协助当事人收集了送货单、原告向被告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、被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欠条,以及被告向原告曾经支付部分货款的交易凭证。

闵行法院经审理并查明上述事实,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。

律师点评:
货款纠纷是较为常见的纠纷类型,对于此类案件,原告应当注意交易相关证据的保存,例如双方签署的购销合同、发票、被告签署的送货单、对方确认的对账单等等,必要时补充采购方付款凭证,用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交易关系。